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需要积极倡导、大力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意味着价值观建设的重点从理论建构转到了实践建构的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建构是一项更为艰巨的任务,最迫切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需要落实到公民道德建设上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不能只是停留于空泛的理论或空洞的口号,而必须要进入社会现实生活、落地生根,在社会生活中切实地发挥价值规范、价值导向与价值整合的效能,从而由单纯的价值观范畴转化为人们日常的观念和行动,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实践生活准则、转化为人们的日用常行。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必须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使之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重在建设,现实的伦理生活和道德风尚,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信念系统形成的地基和建设的主要抓手。
如果说这一点很好理解的话,那么接下来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落到实处,要进入中国的现实社会生活、发挥实际的社会功能,就必须要贯彻到公民道德建设中去呢?这就涉及现代中国社会生活的特质和要求,以及现代中国所面临的根本文化任务的问题。
任何一个社会,想要保持持久的稳定与繁荣都需要一个牢固而明晰、得到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遵从的文化价值秩序的支撑。对于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全面转型为现代社会的我们中国而言,文化上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适切于中国社会转型的需要、建构起符合现代中国社会生活特点与要求的文化秩序,尤其是作为文化秩序之核心的价值信念系统。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质之所在。我们不难发现,现代中国社会与传统中国社会相比已有很大不同,它在结构和基本运作方式上已经发生了所谓的“公共性转型”。传统中国的社会生活在结构上以私人性的生活和交往活动为主体,社会运作主要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和中心来进行。从人们交往时的相互称呼也可以看出,家庭中的角色是一个人最主要的身份,所有人都主要是以某个家庭的特定成员来参与社会生活的,即使入仕为官也仍然如此。所以传统中国社会本质上是私人性而非公共性的。中国传统的主导价值信念系统也就主要基于私人性社会生活的需要,主要作为私人生活的价值规范和道德要求在私人生活领域内发挥作用,依据它所构建起的人的道德品质也主要是私人性的所谓“私德”。
现代中国社会则不然,自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在不断朝着公共性的方向转变,公共的交往活动、公共生活已经逐渐构成了现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主体和每个社会成员个人生活的主要方面,公民已经成为现代中国人最主要和首要的身份。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现代中国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必须首先着眼于料理公共生活而非私人生活,必须以某种方式进入到公共生活中,作为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价值尺度、道德原则和品质要求来发挥功能作用,去构建人们在公共生活、公共交往活动中所需要的优良品质,亦即“公德”。可见,正是现代中国社会的根本特质和要求决定了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内在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能够落实到公民道德建设上
一方面,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理念是中国人民长期自觉价值抉择的最后结果,它是中国社会按照自身的历史发展逻辑、时代要求所内在生成的,而不是由任何力量外在强加。因此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构建中国的“现代性”道德价值理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乃是基于中国数千年积淀下来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返本开新,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结果。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历程所形成的主流文化传统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和血脉,既是我们中国社会永远无法脱去的文明基因,也是我们无论走向何处都必不可少、最为丰厚的文化滋养。西方的“现代性”道德价值理念,本质上乃是在西方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形成、因应于西方社会的特点和现实需要,因而无法完全移植到中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信念却是在已经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生成的,它在深层精神追求上高度契合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因而能够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贴切于中国人的所感所思所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落实于公民道德建设
发挥法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我们需要注意到公共生活、公共交往活动与私人生活、私人交往不同,私人交往主要建立在情感、情理的基础上,而公共交往、公共生活主要建立在法理、法律和契约的基础上。所以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法律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公德发挥引导和塑造的作用,就需要以制度、法律的形式将自身固化、强化,向全体社会成员清晰地表达出来。
根据中国传统的道德治化思想,治国之道除了制度之外还要靠教化,并且制度还被摆在教化之后。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关键在于教化。教化一方面是社会风气、氛围的改善和形成,另一方面是作为社会成员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因此,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社会核心的价值原则转化为日常生活的道德规范,亦即转化为礼的要求,去引导、教育民众在日常生活、行为中自觉地遵守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开放的互构过程,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转型仍然没有完成,中国的公共性社会生活模式仍处于建构的过程之中,因此现代中国社会所需要的基本价值信念其本身的内涵和外延也需要随着社会生活的发育而不断得到充实和廓清、不断地修正。另一方面,价值观念和道德本质上是人的一种自觉,难以强制。因此公民道德需要大力引导但却不宜由国家或者政府来强制供给,它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内在的生发酝酿。国家更重要的工作是以硬性的法律规范来保证公共生活在正当的界限之内,只要其没有逾越体现最基本价值原则的法律底线,就应当允许其自主的发展;同时国家又能够以比较开放包容、比较宽泛的价值信念去引导公民道德的生成。开放性的现代社会要求开放的公民道德,亦要求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保持开放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