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我校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校也被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的光荣称号。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省2010年分别召开了新世纪具有里程碑重大意义的教育工作会议,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精神、全面加强学校法制化管理的建设,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教,对于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做好我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学校的依法治校进程,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省委教工委、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施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适应教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将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管理法制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青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使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基本原则
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六五”普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和发展事业的大局,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服务于构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进程,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始终坚持为师生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师生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法律问题,在服务师生中教育师生,在教育师生中提高全员法制意识。
4、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认真研究法制教育与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具体措施,把握师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5、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和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师生的宪法意识,引导师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是“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同时,要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培养师生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增强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校、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3、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依法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的目标,在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行政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培育教师依法治教的理念,同时为大学生走上社会后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良好基础。
4、面向党员干部,开展党规条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要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条例,采取组织专项学习、党规条例的考试以及开展专题辅导、收看录像等办法,扎实对党员干部开展党规条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教育。
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三是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6、积极推进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同时,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首问负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师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努力增强师生依法参与管理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8、编印《六五普法》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内容涵盖《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行政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教师职务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教师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工会法》、《刑事讼诉法》、《民法》、《刑法》、《审计法》、《经济合同法》、《治安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与学校各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力求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需要。
五、教育对象及工作要求
我校实施“六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各级管理干部、教职工和学生,重点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及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学法、用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积极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普法合格证登记等工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的水平,为广大师生的学法、用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每年由宣传部邀请相关的专家,针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的需要,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同时,适时安排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受到启发教育,切实使领导干部学有所得,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要将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员制度、年度普法考试制度,组织教职工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尤其是由校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牵头组织,每年安排1-2次的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对管理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促进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体系建设。校党校的干部培训也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开展法制课程建设。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要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的考试,作为管理干部考核、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
3、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遵纪守法观念。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宣传部、学工部和各院系要积极探索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深化法制教育的效果,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师生法制论坛、到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活动,推进学法用法实践。使得学生在丰富、有趣、讲求实效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2)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各单位“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人由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并设一名普法员。各单位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根据学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针对学生的集中法制教育活动。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适时安排2次集中法制学习(或辅导、或讲座),对学生进行符合学生实际需要的教育活动。同时,聘请有教学经验的法律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对各单位普法宣传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注重教育效果。
(3)充分发挥社科系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观念,利用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上下功夫。开设的法制教育课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三落实”。尤其是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在每学年开课时组织好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切实增强第一课活动的实效性、参与性和趣味性。
(4)做好“ 12 · 4 ”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纪教育周”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办好广播、有线电视、报纸、橱窗、网络等法制专栏和法制专题节目,发挥法制新闻、法制影视和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播放有关法制宣传的录像,使广大学生在生动形象的法律宣传中受到教育。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工作从 2011年开始实施,到 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11 年。各院系、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分年提出“六五”普法的实施意见和本年度普法教育安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 2012 年至 2014年。各院系、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措施、分类指导、严格督促,把学习和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把学法和依法管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推动依法治校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 2015 年。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
七、保证措施
1、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构。学校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保卫处、工会、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思政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安排普法工作专项经费,用以保障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和充足资金投入。
2、要把“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院系、各单位的工作计划中,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作到有布置,有检查,认真完成“普法”任务。
3、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单位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一方面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就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评出本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另一方面将“六五”普法工作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创佳评差”最佳单位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4、各单位于年初、年终分别将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到党委宣传部。学校普法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并上报省教育厅。